
better-interface
熱門由使用者主動觸發的跨領域介面審查工具,統籌協調 better-accessibility、better-layout、better-writing、better-typography、better-colors 以及 better-ui。適用於明確要求對畫面、操作流程、功能或產品介面進行整體性審查時。支援快速(quick)與完整(full)審查模式。觸發關鍵字包含 better-interface、full interface review、holistic UI audit、cross-discipline design review、review the whole interface。
由使用者主動觸發的跨領域介面審查工具,統籌協調 better-accessibility、better-layout、better-writing、better-typography、better-colors 以及 better-ui。適用於明確要求對畫面、操作流程、功能或產品介面進行整體性審查時。支援快速(quick)與完整(full)審查模式。觸發關鍵字包含 better-interface、full interface review、holistic UI audit、cross-discipline design review、review the whole interface。
將介面視為單一系統進行審查
優秀的介面設計並非將六份獨立的審查報告拼湊在一起。請審查整體體驗,讓各個 better-* Skill 負責其專屬領域的規範,最後再將所有證據整合為一份排序後的最終判決。
本 Skill 僅負責「統籌協調(orchestration)」。無障礙規範歸 better-accessibility;版面結構歸 better-layout;文案歸 better-writing;字型排版歸 better-typography;色彩歸 better-colors;視覺精細度與動效歸 better-ui。切勿在此重複或覆蓋各領域 Skill 的規範。
核心原則
1. 先確認審查範圍與模式
根據使用者需求與當前工作區,推導出欲審查的畫面、流程、功能或程式庫範圍。在輸出結果中明確說明確認後的範圍。若未指定模式,預設使用 full 模式。
| 模式 | 涵蓋範圍 | 發現事項上限 |
|---|---|---|
quick |
主要使用者路徑與最高流量的狀態;僅回報 HIGH 與 MEDIUM 層級的問題 |
5 |
full |
要求範圍內跨全數六個領域 Skill 的完整檢視,若存在空白(empty)、載入中(loading)、錯誤(error)及窄螢幕(narrow-width)狀態亦需包含 | 15 |
若要求的範圍過大而無法進行具可信度的審查,請將範圍縮小至流量最高的完整流程,並明確指出邊界。切勿暗示未經審查的介面已完成審查。
2. 評斷前的偵察
確認專案採用的框架、樣式系統、元件庫、設計 Token、支援的 Viewport,以及可用的預覽或測試指令。請遵循專案既有的 Tailwind、純 CSS、CSS-in-JS、Token 與元件規範。
3. 以領域 Skill 作為唯一真理來源
在開始審查前,請先確認下方六個負責的 Skill 皆可用。載入並套用所有可用的 Skill。在 quick 模式下,需檢視全部六個領域,但僅在主要流程有確切證據之處進行深入分析。在 full 模式下,請先完成各個可用領域的獨立審查,再進行整合。
請依以下順序進行審查,避免基礎性缺陷被視覺修飾所遮蔽:
better-accessibilitybetter-layoutbetter-writingbetter-typographybetter-colorsbetter-ui
最終的回覆由本 Skill 主導。當子領域 Skill 透過 better-interface 被載入時,請套用其原則與參考資料,但忽略其獨立的 Review Output Format。改為使用本文檔中定義的整合格式、通用嚴重程度等級與發現事項上限。
若某個主導 Skill 不可用,請將該領域標記為 Not reviewed,註明缺失的 Skill 名稱,並繼續審查其餘領域。切勿憑記憶重造其規範、以相鄰的 Skill 替代,或宣稱已達成整體涵蓋。
當兩個 Skill 似乎涵蓋同一個問題時,請將其歸類給持有底層規範的 Skill,並在 Why 欄位中提及次要影響。該問題僅需回報一次。
4. 必須提供證據
每項發現都必須引用 path/to/file:line 並展示目前的實作方式。若審查標的物沒有原始碼檔案,請引用確切的畫面與元件名稱。當執行期行為(runtime behavior)決定最終結果時,切勿單憑視覺外觀回報程式碼層級的問題,或單憑原始碼回報視覺上的問題。
5. 依使用者影響程度排序
使用統一的嚴重程度分級:
HIGH:阻礙任務進行、誤導使用者、隱藏內容或控制項、造成資料遺失風險,或引發重複出現的系統性失效。MEDIUM:顯著損害理解度、操作效率、適應性或一致性。LOW:影響有限的局部視覺微調。僅包含於full模式中。
在同一嚴重程度內,依涵蓋範圍與槓桿效應(reach and leverage)進行排序。修正設計 Token 或共用元件的優先級,高於修正單一葉節點元件(leaf component)中的相同症狀。
6. 整合系統性發現
單一根本原因即算作一項發現。請將所有已確認的位置列在同一列中,而非為每次出現都產生新的一列。切勿為了湊滿發現事項上限而硬塞內容;簡短的審查報告或無任何發現均為合法且正常的結果。
7. 展現節制與克制
記錄經過考量但最終主動排除的候選項目。當權責 Skill 允許當前實作、證據不足、專案慣例屬故意為之,或是建議的修改會增加複雜度卻無法帶來使用者效益時,該候選項目即應予以排除。
8. 驗證所有可驗證的項目
執行專案中可用且安全、相關的檢查。當執行期行為或視覺判斷至關重要時,請檢視渲染後的介面。回報確切的指令或操作流程以及觀察到的結果。若某項檢查無法執行,請標記為 Not verified 並說明剩餘疑慮;切勿將驗證缺口直接轉化為問題發現。
9. 預設僅進行審查而不變更程式碼
請將審查請求視為唯讀(read-only)。除非使用者明確要求實作修改建議,否則請勿編輯原始碼。當收到實作要求時,請將整合後的報告作為變更範圍,並在實作後重新執行相關的驗證。
常見錯誤
| 錯誤 | 修正方式 |
|---|---|
| 六份相互割裂的領域報告 | 整合為單一依優先順序排列的發現事項表格 |
| 同一問題被多個 Skill 重複回報 | 歸類給持有底層規範的 Skill |
| 發現事項未標註確切位置 | 引用 path/to/file:line 並附上當前實作 |
| 僅憑原始碼推論視覺問題 | 檢視渲染狀態或標記為未驗證(not verified) |
| 無限制地回報低影響度的修飾細節 | 遵循模式的數量上限;在 quick 模式中忽略 LOW 事項 |
| 隱瞞未涵蓋的審查死角 | 清楚標示實際審查了哪些領域與狀態 |
| 遺失的主導 Skill 被默認為已涵蓋 | 將該領域標記為 Not reviewed 並註明不可用的 Skill 名稱 |
| 未包含排除的候選項目 | 包含要求的「經過考量但予以排除」表格 |
| 審查過程中默默編輯了程式碼 | 保持唯讀,除非使用者明確要求實作 |
| 存在待處理的待修正事項卻給予「通過」 | 使用 Needs changes 或 Block |
審查輸出格式
務必使用以下章節。
Scope and Coverage
說明使用的模式、確切範圍、技術棧與樣式規範,以及任何審查邊界。接著展示涵蓋度:
| Domain | Evidence inspected | Result |
|---|---|---|
| Accessibility | 檔案、元件、狀態或檢查項目 | 發現事項數量或 Clear |
需包含全部六個領域。Clear 表示已檢視且無需採取的發現事項;Not reviewed 則必須說明原因。
Findings
使用單一表格,依嚴重程度排序,其次依影響範圍與槓桿效應排序:
| # | Severity | Domain | Location | Before | After | Why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HIGH | Accessibility | src/Dialog.tsx:42 |
<button><XIcon /></button> |
新增 aria-label="Close" 並在無障礙樹中隱藏該圖示 |
僅有圖示的控制項缺少可存取的名稱(accessible name) |
每列代表一個根本原因。Domain 欄位的值為去除 better- 前綴的主導 Skill 名稱。請遵守該模式的發現事項上限。若無任何發現事項,請省略表格並註明「No actionable interface findings.」。
Considered but Rejected
在 quick 模式下包含 1–3 個候選項目,在 full 模式下包含 2–5 個:
| Location | Candidate | Rejected because |
|---|---|---|
src/Card.tsx:28 |
加深陰影 | 現有深度符合共用的 surface Token;僅修改單一卡片會降低一致性 |
這些必須是審查過程中實際檢視過的真實候選項目,而非虛構的填充內容。若審查範圍內可疑的候選項目確實較少,請列出實際存在的項目並如實說明。
Verification
列出每項檢查或操作流程、確切的指令或步驟,以及觀察到的結果。請將通過的檢查與標記為 Not verified 的檢查分開列出。
Verdict
結尾必須精確包含以下其中之一:
Block— 仍存在一項或多項HIGH級別的發現事項。Needs changes— 僅剩MEDIUM或LOW級別的發現事項。Approve— 無需採取的發現事項,且宣稱的涵蓋範圍均已完成驗證。





